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章程的申請》等材料收悉。根據(jù)《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粵金〔2009〕10號)以及《關于〈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中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有關事項貫徹意見的通知》(粵金〔2012〕7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經(jīng)審核,,現(xiàn)批復如下:
一、核準伍橋善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核準關志堅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資格,;核準黃惠漩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資格。
二,、同意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設一名董事,,由伍橋善擔任,免去伍橋善公司董事長職務,,免去秦振聲,、鄧劍輝、梁江玲,、晏子奇公司董事職務,;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由陳華慶變更為關志堅;中山市僑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由范盛昭變更為黃惠漩,。請你公司督促上述任職人員持續(xù)學習經(jīng)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guī),,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三,、同意你公司2024年8月10日修訂的公司章程替代原章程。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