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華強學校:
報來《關于中山市沙溪華強學校調整學雜費標準的申請》收悉。根據廣東省物價局,、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我省民辦中小學校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9〕24號),、《中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民辦中小學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發(fā)改費管〔2016〕441號)規(guī)定,經第三方機構審核你校的教育培養(yǎng)定價成本,,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學雜費標準(含學費、課本費,、作業(yè)本,、體檢費用):小學每生每學期36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3970元(小學,、初中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允許下?。?
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期間提供校車接送,、伙食、校服等服務而收取代管費用,,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制定,。
三、小學不實施獨立分段收費政策,。學校學雜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管理。
以上收費標準從2018年秋季開學起執(zhí)行,。請通過網絡,、公示欄、公示墻,、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將學校收費項目、標準,、收(退)費辦法、資助(減免)政策,、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信息,,主動向學生及家長和社會公開,同時在招生簡章注明,,并隨錄取通知書寄送,。學校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相關教育收費管理規(guī)定,,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此復,。
中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7日